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麝香鼠养殖骗局

前不久,大河报记者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例。养殖户李某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了一则广告,内容是关于麝香鼠的。该广告所说的养殖前景深深地打动了李某。某养殖推广单位在广告中称,他们提供种鼠,并将高价回收养殖户养殖的麝香鼠。李是一位退休工人,儿女也不在身边,就想挣点钱,顺便寻找一点老年的乐趣。于是,和河南某地方的一个养殖场签订了协议,花了36000元钱购买了72对麝香鼠,并投资建了一个小型的养殖场。
 
然而,这些麝香鼠不仅没有如期下崽,而且不知什么原因,开始陆陆续续地死亡。无奈,李某便到该养殖推广单位进行交涉,并要求对方作出合理解释。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,李将对方告到了法院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认定这些麝香鼠都是“未曾经过检疫”的动物。但让人纳闷的是,这样一个“没有经过检疫”的动物养殖推广单位,一直以来竟然长期存在,而在当地法院判决的时候,竟然要求原告李某将没有死亡的“未经过检疫”的麝香鼠返还。既然未经过检疫,是不是应该没收或者交给有关检疫部门来处理,而不是简单地返还呢?再则,当地有关部门为什么不去调查一下,为什么这些麝香鼠不像广告上吹嘘的那样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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